清代铜权有几种形状?
清沿明制,各地赋税由户部主持征收,所收粮草皆由州县征收,以本色(实有物品)交纳,再解运京师,所征货物以钱(制钱)收购,清乾隆后,开始以平定(折定)价交银。在征收粮物过程中,各地的税赋秤用作度量标准,清代铜权在实物上发现者有:
江苏江宁府秤砣:铜质,1752-1795年铸造或使用,1976年南京市城南花露岗出土。椭圆形,高5.1、长(纵)10.2厘米;一侧有竖行两行铭文,每行三字,为:“江宁府秤砣,乾隆铸”。
江苏清江浦秤砣:铜质,1654-1735年铸造或使用,1973年上半年清江浦河上掘出。扁平长条形,一侧圆,一侧为平,高6、长(纵)10.8厘米;一侧刻竖行文字3行,第一、三行每行2字,第二行4字,为“清江浦镇”。
湖北江陵县秤砣:铜质,形状扁平,长方形,顶部有尖棱,高2、长4.7厘米,“监江丞司”权。监江丞司为荆南镇衙下属单位。
权制是我国封建王朝的一种专制法度。秦王朝在统一全国权制时,一方面以大秦“半两钱”为全国通行的标准钱币,一方面又在各郡国推行“乐府”标准铜砣,以“乐府”为权制法度,以此来管理和推行度量衡制度。
汉承秦制,将统一权制列为稳定中央政权的重要措施,先后进行过5次改铸。在推行过程中,由中央专设“乐府”,负责复制标准铜权,并监造全国各郡国所用之“权”。汉代所推行的“斤”制,是以1斤=12铢,1铢=1钱为度,标准为“半两钱”.权用“乐府”,为八方形柱体,上有16个棱角,与中央内库中保存的原模相同,上有铭文标明所属郡名,权重360铢。为防止伪造,特规定“私自铸钱,法同反逆”;“非王者作力征诸侯,则诸侯中所愿请者,不可为作诸侯权”。
唐代的中央专设司农寺管理度量衡。唐王朝先后四次推行新制,于开元15年(公元727年)改铸全国通用的“开元通宝”钱,同时推行“量平”为标准之权,并将旧制度下以铢、两、斤为单位的重量制度改为以铢、两为单位的度量衡制度。唐代所推行的衡制为铢、两制,标准钱为“开元通宝”。开元年间,衡制大体承袭汉代旧制,沿用前代铸有铭文的“乐府”,只是稍有差别,即汉乐府“乐”字末笔为斜笔,“府”字左点与右点间无短画;而唐代的“乐府”却完全以正笔写成。唐晚期以后,由于军阀的割据,政令不行,各地自行制钱,权制有所变化。
宋代在稳定其中央政权时,为加强中央集权,相继推行了“通宝”和“元宝”等钱币。并实行“平格法”,下“诏令”在全国重新推行新权制,标准为“两平”,并规定每年由中央以“太府监”铜砣为标准,将各地权逐级检校1次。
至元代,沿用了宋金旧制,同时规定全国以“中统元宝钞”和“至元通行宝钞”为主币。权制仍沿用宋代的“两平”和金代的“权”等制度。
明代在建立其中央集权时,一方面废除了前代的五铢钱,一方面又规定将铜钱置于“宝钞”从属和次要地位,明嘉靖以后,铜钱才与“宝钞”并用,并实行“钱钞兼行”制度。这一时期推行的权制多以各直(省)称之,即:“京”、“顺”、“浙”、“桂”等。
清代在推行其政权的初期,一方面沿用了明代的旧制,另一方面又以“宝钞”为主币。至顺治四年,宝钞贬值,“禁令不行,民不愿用”,被迫废止。清政府又以银、钱兼用为主,规定“银一两兑钱千文”开始铸造“通宝”钱。乾隆后期至嘉庆年间,纸币“制钱”发行量很大,使铜钱价值大大贬落,民间行用银两日增,行用铜钱日减。清的权制是承袭明制,在形式上发生了很大变化,由宋、元、明时的长方形、八方形、圆形,变为椭圆形和舟船形。清朝铸造、行使的钱币,从顺治至宣统年间先后共铸制钱8种,即:“通宝”6种和“重宝”2种,但使用最广、延续时间最长的则是“康熙通宝”和“乾隆通宝”,其次是“嘉庆通宝”和“咸丰通宝”等。